辞职与经济补偿金
- 资料大王PDF
-
0 次阅读
-
0 次下载
-
2024-09-08 23:36:20
微信
赏
支付宝
文档简介:
版权信息
本书由著者法律出版社数字出版中心编写,版权归法律出版社所有
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书名:辞职与经济补偿金
著者:法律出版社数字出版中心
1.口头辞职半月离岗合法吗?
【分析解答】
单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履行法定程序。根据《劳动法》规定,劳
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分两类:一类是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中存在
过错或违法情形或在试用期,劳动者可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
同,而无须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另一类是双方均无过错,劳动者单方解
除劳动合同,履行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后,无须承担任何
赔偿责任。
劳动部办公厅回复浙江省劳动厅的《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
问题的复函》进一步明确“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
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
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
同意。超过三十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
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但由于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有关约定而给用人单
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
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
从上述规定可得知,一方面,劳动者具有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权
利,无须任何的理由,或者换句话说,劳动者可以基于任何理由而提前
单方解除合同,无须用人单位同意,这是我国劳动法律基于公民人身自
由权而赋予劳动者的权利。另一方面,劳动者提前解除合同必须履行提
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的义务,否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
因此而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基本案情】
2005年12月,山东省临沂市民张某无业在家,经人介绍与当地一家
企业签订了3年期限的劳动合同,约定月工资800元,张某在公司的职务
是生产科技术员。2006年10月,张某的朋友告诉他有一家公司正高薪招
人,薪水可达每月1200元,张某听了很心动,与该企业联系后,对方也
表示了同意招聘张某的意愿。张某于2006年10月12日向原企业口头提出
解除劳动合同,但原企业未作出答复。
李某与贸易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由于李某自己提出因照顾孩子需
要,并且向贸易公司出具了解除劳动合同的申请,属于劳动者主动提出
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
动合同,而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
补偿金。公司开会是向全体员工提出终止劳动合同的意向,而李某提出
解除劳动合同的申请,则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要约,这种情形,贸易公
司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给李某。
【关联法条】
《劳动合同法》第36条、第46条、第47条
......
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