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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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0 22:4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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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简介:
版权信息
本书由著者法律出版社数字出版中心编写,版权归法律出版社所有
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书名: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解除
著者:法律出版社数字出版中心
【解决路径】
1.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途径解决;或者向工会投诉,由工会出面解
决。
2.也可以通过调解组织进行调解解决。
3.劳动者还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4.用人单位、劳动者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
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某认为这份录入表格是手工的,难免有错误。最重要的是,许多所谓
的“错误”是因为数据实时更新后发生变动,导致之前录入的数据与当时
数据不符。姜某和她的部门经理对此进行了多次沟通。对方认为责任在
姜某,既然有录入错误就该改正,姜某则坚持认为,负责对数据审核是
公司财务的事情,公司必须明确她的职责范围。
2007年年底,姜某通过邮件在公司内部宣布,她“不得不暂时停
止”录入工作,原因是如果她录入和审核后,必须要有除她以外的第二
个人复核,而不是由她自己复核,否则就违反了公司的制度。不久,日
立数据人事部门向姜某下达了“业绩改进通知书”,要求她签字并继续进
行录入工作,她没有同意。人事部门告诫她,如果再不同意公司的整
改,那她只有走人了。2008年3月11日,人事部门为姜某送来了一份通
知书,称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解除与姜某之间的
劳动合同关系。
事后,姜某向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要求与日立数
据恢复劳动关系并索要经济赔偿等。由来自北京市劳动仲裁委员会、北
京市总工会和北京市妇联的三位仲裁员组成的委员会认为:劳动者在履
行工作职责中发生错误,应该持积极的改进态度,但姜某强调的是该项
工作的职责范围问题。为此,日立公司认定其拒绝工作,依据《雇员工
作规范》的规定予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并无不当。仲裁委员会驳回
了姜某的所有请求。
在仲裁裁决书送达后不久,姜某向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法院审理认为,劳动者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
除劳动合同。日立数据曾多次与姜某沟通,姜某拒不接受,并擅自停止
工作,且不参加公司的培训,姜某的行为已严重违反了单位的规章制
度。法院认为,日立数据以姜某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
无不妥。法院驳回了姜某的全部请求。
【案例分析】
本案是由用人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中
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是:用人单位能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吗?
一、姜某的行为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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